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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银行农民工工资支付保函,优质为您服务

2024-04-16 01:00:01 666次浏览

价 格:面议

因为影响保函报价的因素很多,包括但不限于:1.项目复杂程度;2.甲方背景;3.申请单位实力,有无不良征信纪录,诉执情况,财务状况,建筑资质等级等;4.保函要求,银行及格式是否有特俗要求等;5.保函保证金额及保证期限

研究制定我区建设领域推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银行保函制度。我委将保函制度和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银行代发制度结合起来,要求采用银行担保函形式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企业,必须实行农民工工资直付制度。在保函形式方面,由于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特殊性质,我委要求保函必须为见索即付保函。在保函有效期方面,鉴于建设项目竣工前后较易出现欠薪投诉,因此我委要求保函的有效期定为合同约定的工期到期后90天,若合同工期到期后60天时,建设项目仍未完工,则由保函申请人向担保银行申请将保函到期日延期。在动用后补缴方面,我委要求责任单位在7个工作日内,将动用的工资保证金金额足额缴纳至区城乡建委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专用账户。

此前,为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完善工资保证金制度,在市政、交通、水利、铁路、土地整治、园林绿化、电力、通信、气和装饰装修等工程建设领域实行工资保证金制度,逐步将实施范围扩大到其他易发生拖欠工资的行业。工程建设领域的工资保证金应在核发工程项目施工许可证前,由建设单位(业主)和施工总承包企业按照工程造价100万元以下(含100万元)和100万元以上分别按5%和4%的标准,缴纳至人力和社会保障部门开立的工资支付保证金专户,缴纳金额高不过200万元。未缴纳工资支付保证金的项目,不予核发施工许可证。

一、本通知所称的“农民工工资支付保函”,是指银行业金融机构在其业务范围内,应施工总承包单位等企业的申请开立,按照《条例》要求可用以替代工资保证金的保函。二、银行业金融机构、各级监管部门要充分认识农民工工资支付保函的重要意义。《条例》第32条规定,“工资保证金可以用金融机构保函替代”。农民工工资支付保函是金融业服务实体经济、服务人民生活的重要体现,有利于整合社会资源,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各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细致研究部署,深入推进农民工工资支付保函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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